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普通高校实验教学单位:
为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教育部分别于2005至2013年在全国本科院校开展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以下简称“虚拟仿真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截止2015年底,已评审出900个示范中心和300个虚拟仿真中心,涵盖44个学科类别。为进一步加强联席会会员单位间及与非会员单位间实验教学内容的交流,促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经验、资源、信息等互通合作,支撑高等学校各学科实验教学的高水平、可持续发展,联席会将恢复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简报制度,定期发布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简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简报拟按月发布,全年编报12期,简报内容经联席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发布至联席会官方网站等内容发布平台。联席会将对简报内容进行筛选,按月将重点内容报教育部高教司,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审核后发布在教育部官网。联席会将综合考虑简报素材的内涵深度、时效性、创新性、影响力等,设立相关奖项,按年度进行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投稿人员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所属工作人员;
2、中心所在高校相关职能部门所属工作人员;
3、各省、市教育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
4、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单位工作人员。
三、简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和地方实验教学政策动态及分析;
2、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运行、发展的经验和思考展望;
3、实验教学中心创新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4、实验教学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经验;
5、跨学科综合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和实践;
6、融合产业发展的实验教学案例和经验;
7、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大学生双创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8、实验教学相关领域技术装备动态;
9、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取得的新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等。
简报字数以简明达意为原则,一般不超过500字;受内容限制确需展开说明并字数较多的,请另行提供500字以内摘要。投稿人应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稿件征集
联席会邮箱:lianxihui@pku.edu.cn,投稿人可随时向该邮箱投递稿件,格式见附件。
五、联系人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秘书处:刘雪蕾
电话:010-62753912 010-62758468 邮箱:lianxihui@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综合行政5甲楼401室
网址:www.sfzx.pku.edu.cn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2016年8月31日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简报 申 报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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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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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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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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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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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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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固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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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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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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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内容(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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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说明(5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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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本人承诺以上申报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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