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0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国家精品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阶段总结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部署2006年度工作;交流高等学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经验;研究今后精品课程建设方向;研讨建立推动精品课程共享与应用的有效机制。
2.交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实验室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建设、实验室 管理、实验教学改革、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经验;研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有关问题;讨论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评审 工作。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精品课程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处长或副处长;有关高等学校负责课程管理的专家和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中关于课程共享与应用机制课题组负责人。
请将有关会议交流文字材料带到会上(60份)。
三、会议安排
1. 时间:3月26日报到;27、28日会议
2. 地址: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
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西湖苑一楼大堂
会议地点:华南理工大学逸夫科学馆
四、其他
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华南理工大学
甘一迈 电话:020-87110727;小灵通:020-31867806 E-mail: adymgan@scut.edu.cn
项 聪 电话:020-87113711;小灵通:020-35592412 E-mail: cxiang@scut.edu.cn
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戴庆洲 电话:020-37629418(O) 手机:13725184329 E-mail: daiqz@gdhed.edu.cn
范海星 电话:020-37626943 E-mail: fanhaix@gdhed.eud.cn
高等教育司理工科教育处:周 超 010-66097821
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高东锋 010-66097854
2. 会议交通往返和食宿费用自理。
3. 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 020-87113711或85518680 ,以便做好会议接站和各项会务工作。
附件:会议回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