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6年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经管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深化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挥实验教学在大学生创业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的特殊作用,促进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根据第十六届全国高校经管类专业实验室建设会议决议以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的工作计划,“第十七届全国高校经管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将于2016年11月11日-13日在广州召开,由广东金融学院承办。本届会议以“经管类特色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与实践”为主题,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经管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技术背景下的实验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题
(1)经管类特色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与实践
(2)基于普适教育的工具类实验教学软件多元化应用与课程开发
(3)“十三五”期间经管类实验教学发展规划与建设任务
(4)大数据与云平台技术下的高校实验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
(5)高水平特色经管类实验室建设思路与经验分享
(6)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经管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设计
(7)“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教育与教学
二、会议日程:
三、报名及费用:
参加会议的人员可在 2016 年11 月 5 日前,登陆本届会议官方网站http://gduf.mymova.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及缴费(网上缴费,现场领取发票),会务费 1080元/人(含会务费、 资料费)。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次会议发票由广州陌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具。
四、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到地点:高校代表,广州市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企业代表,广州南洋长胜酒店(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兴华路38号)
报到时间:11月11日, 10:00~22:00
于 淼 联系电话:13512746433 会议邮箱:gduf17hy@163.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 527 号实验教学中心
邮政编码:510521
第17 届高校经管实验年会QQ 群:538718885
五、其他事项
欲申请承办下一届会议的学校,请在本次会议上向学科组提出申请,并作申报说明,学科组将及时讨论和决定承办单位。
1.即日起至11月12日下午14:00前,可通过邮件或电话报名
联系人:杨海军yhj@sdu.edu.cn,13455128373;
戚桂杰qiguijie@sdu.edu.cn,13678802688。
2.11月12日晚20:00学科组组织各申报学校(中心)进行申报说明。
附件:1.第十七届全国高校经管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会议回执
3.第17届全国高校经管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暨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研讨会会议日程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管学科组
广东金融学院
2016年10月31日